各单位、各部门维稳领导小组、治安综治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治安综治委《关于建立和每年调整补充群防群治队伍的通知》(德院治安综治委字【2008】8号)精神和今年全校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的部署,各单位、各部门教职工(含在校内服务场所经营务工员工)群防群治队伍因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缺额的,要及时选拔和调整补充,学生群防群治队伍因毕业离校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每年新生入学后的10月底前选拔和调整补充,并报学校治安综治委办公室备案。但是,有些单位执行不够得力,未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和备案。为切实落实好该项工作,强化群防群治,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建立和及时调整补充群防群治队伍,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方针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原则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更是切实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有关责任与义务之一。既是加强群防群治,构建高校公安保卫机构、教职工、学生“三位一体”和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高校保卫工作体系的需要,又是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平安校园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的需要。因此,要从维护本单位、本部门和全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高度重视和落实好该项工作,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培训、使用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统一名称,加强管理
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上级要求,原义务治保员、义务消防员、义务国保信息员的名称,今后统一变更为治安志愿者、消防志愿者和文保信息志愿者。该三支志愿者队伍,是在各单位、各部门维稳领导小组、治安综治领导小组(兼治保会和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其中学生志愿者队伍统一由团总支组织管理)、参加本单位本部门和学校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自防自卫、群防群治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维护本单位、本部门和全校安全稳定,维护校内各类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秩序,参加校内治安、消防、文化保卫等有关工作,为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和师生的安全服务。接受学校治安综治委办公室、团委业务指导。其中,教职工志愿者由各单位、各部门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学生志愿者由共青团组织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个人赋予相应的综合教育学分。
凡因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缺额的,要及时选拔和调整补充;各教学院系要在每年新生入学后的10月底前选拔和调整补充,配齐后分别报学校治安综治委办公室、团委备案。要将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使用和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情况,作为每年总结、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在维护稳定和群防群治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要给予表扬、奖励;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分别提请学校治安综治委办公室、团委给予表彰奖励。
三、掌握条件,确保质量
选拔和调整补充治安志愿者、消防志愿者和文保信息志愿者,必须严格审查,择优选用,保证质量。其基本条件是:政治可靠,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志愿者事业。各单位、各部门原则上要按师生员工(含在校内服务场所经营务工员工)总数不低于5%、5%、2%的比例,分别选拔和调整补充治安志愿者、消防志愿者、文保信息志愿者;其中,对文保信息志愿者要严格政治条件,单独选拔和调整补充;治安志愿者和消防志愿者可以单独选拔和调整补充,也可以合并选拔和调整补充,但总数量应不低于10%的比例;不足10人的单位、部门,至少选拔配备1名兼职。既要从干部、教师、职工(含在校内服务场所经营务工员工)、学生中选拔和调整补充,又要考虑到单位、部门、教学年级、班级、男生女生等实际。
为健全档案资料,迎接上级和市有关部门检查,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今年的选拔和调整补充工作,将名称变更后的达到组建比例的治安、消防、文保信息志愿者全部名单,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统一表格认真填写;务必于2012年11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保卫处综合科和团委办公室。
同时,要继续加强家属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保卫处电子信箱:dzxybwc@dzu.edu.cn
团 委电子信箱:dzxytw@yeah.net
附表一:德州学院治安志愿者、消防志愿者名单填报表(请在下载标注处下载)
附表二:德州学院文保信息志愿者名单填报表(请在下载标注处下载)
德州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