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防范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为教学、科研、管理、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做好“清剿火患”战役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明电【2011】19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治安综治委确定在全校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和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安全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全校各级、各单位、各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冬季是历年的火险、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可能导致火险、火灾发生的因素明显增多。全校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保稳定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冬季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员动员部署,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抓好火灾预防,全力清剿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严密防范一般性火险、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 “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和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为我校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和冬季防火工作的活动时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各自管辖的区域、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自觉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的重点:一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要部位;二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不能正常运行;三是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四是在校园和建筑物、构筑物、垃圾箱内焚烧枯枝落叶、垃圾、杂物等;五是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六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等隐患。
三、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
要以“119”消防宣传教育月为契机,拉开“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和冬季防火工作的序幕。要通过各类媒体和举办消防文艺演出、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志愿行动等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员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要发动和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营造一个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和冬季防火工作情况,请于2012年2月25日前书面和电子版报学校治安综治委办公室(保卫处综合科)。
电子信箱:dzxybwc@dzu.edu.cn;联系电话:8984004;联系人:马有志
德州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