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德州学院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在综合楼8楼会议室召开。院长、学校治安综治委主任贺金玉,副院长、学校治安综治委副主任季桂起、巩建闽、孙海滨,院长助理王毅,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委、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工会、团委等学校治安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院长、学校治安综治委主任贺金玉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贺金玉指出:2011年度,我校维护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主要标志是各类案件、事件、事故大幅度下降,成为最为安全稳定的年份之一,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秩序,维护了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为平安德州、平安山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这是上级正确领导和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贺金玉强调:2012年,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我省将召开第十次党代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是今年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和各单位、各部门的硬任务,是第一责任;为学校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是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治安综治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切实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要注重工作细节,以工作引领正气,以服务保障安全,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要防微杜渐,各级负责同志在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经常到校园内转一转,看一看,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苗头;要经得起今年特殊形势和上级要求对我们安全稳定工作的考验。
会上,保卫处负责同志传达了山东高教保卫学会七届二次理事会暨全省高校公安保卫处长会议精神;汇报了2012年度全校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筹备情况等;按照《德州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标准条件和检查评比指标》、《德州学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关于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保卫工作自查总结和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德院治安综治委字【2012】2号文件)等规定,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查总结、民主推荐投票、平时掌握的情况和“一票否决”因素,对在年度内发生政治性或影响稳定的案(事)件或重特大案件、事故之一的,或一般性刑事案件、火灾等事故超过本单位师生员工总数(管辖人口)0.3‰的,或治安案件、火情火险超过本单位师生员工总数(管辖人口)1‰控制性指标的,或发生治安事件、民事纠纷较多的单位、部门,予以了“一票否决”,对其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予以了“一票否决”,研究通过了2011年度全校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会议确定,4月中旬召开德州学院2012年度全校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保卫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保卫工作,表彰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2012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对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